家庭教育立法唤醒全社会的教育责任“促进家庭教育的最佳途径是支持家长”“从合法家长到合格家长仅有爱和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学习教育常识”“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站着一对需要帮助的父母”“父母应当有教育者的职业角色意识”“中小学、幼儿园应该是家庭教育指导的主渠道”“各级师范大学要像重视思政课一样重视师范生的家庭教育专业知识普及”……10 月 27 日,在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委员会的大部分委员和应邀与会的相关专家,围绕日前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展开热烈讨论。明晰育人目标:家庭教育要发挥独特功能《促进法》第二条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定义和功能:“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孙云晓指出,《促进法》让家庭教育正本清源,让家庭教育摆脱了作为学校教育附庸的地位。他认为,我国家庭教育的学校化倾向一直以来是教育生态中的灾难,家庭教育应该有的独特功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北京师范大学儿童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边玉芳非常认同孙云晓的观点,她说:“《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是关于儿童怎样做人的教育。在关于‘家庭责任'的相关内容中,也提到了家庭和父母要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她强调家庭教育重在生活教育,在内容、方式、手段上都与学校教育不一样,在对孩子的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方面,家庭教育有自己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家庭的育人目标应该是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而不应该是现在普遍存在的唯分数论。”宁夏银川市第一幼儿园园长张欣从幼儿园孩子出现的行为问题增多谈到了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的重要性。新疆伊宁市第二十三中学党总支书记冯犁认为《促进法》是对刚发布的“双减”政策的有力支持,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功能应该有更清晰的认识。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耿家庄小学校长赵永忠认为,《促进法》和“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