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 2024-08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登臨及檢查程序第 1 點︰茲依據公約第 26 條,通過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之登臨及檢查程序如下。定義第 2 點:就解釋及履行本程序之目的,應適用如下定義: 1、「公約」係指 2000 年 9 月 5 日在夏威夷檀香山所通過的?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2、「委員會」係指依公約第 9 條所設立之委員會,一般稱為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3、「檢查船舶當局」係指對檢查船舶具有管轄權之締約方當局;4、「漁船當局」係指對漁船具有管轄權之委員會會員當局;5、「經授權檢查船舶」係指任何包括在委員會登錄船舶名單內,經授權依本程序參與登臨及檢查活動之船舶;6、「經授權檢查員」係指受雇於負責登檢之當局並在委員會登錄名單內,經授權依本程序進行登臨及檢查活動之檢查員。目的第 3 點︰依本程序進行之登檢及相關活動,其目的應係確保公約條文及委員會所通過且有效之養護與管理措施之遵守。適用範圍第 4 點︰本程序應適用於公約區域內之公海。一般權利與義務第 5 點︰在本程序條文規範下,每一締約方,得對從事或據稱已從事本照公約規範漁業之漁船,在公海進行登臨及檢查。第 6 點:除委員會另有決定外,本程序應整體在締約方與捕魚實體間適用,但以相關締約方向委員會遞交有此效果之通知者為限。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7 點︰每一委員會成員應確保懸掛其旗幟之漁船能接受依此程序授權之檢查員所進行之登臨及檢查。經授權檢查員在進行任何此等活動時應遵守本程序。一般原則第 8 點︰本程序係要履行及實施公約第 26 條、附件三之第 6 條〔2〕,且本程序之解讀必須與該等條文相一致。第 9 點︰本程序應以透明及無差別待遇之方式履行,除其他外,考量:1、觀察員在被登臨漁船上以及檢查之頻率及效果等因素;2、監測遵守公約條文及養護與管理措施的整體機制,包括委員會成員官方當局對其所屬船旗漁船所進行之檢查活動。第 10 點︰為盡力確保所有漁船能遵守規定,依本程序所進行之登檢作為,優先執行於:1、懸掛委員會成員旗幟,但不在 WCPFC 漁船登載紀錄內之漁船;2、合理信任從事或已從事任何違反公約或任何養護與管理措施之活動之漁船;3、懸掛沒有派遣巡邏船在適用區域執行監控其所屬漁船之委員會成員所屬之漁船;4、沒有觀察員在其上之漁船;5、大型鮪釣漁船;6、曾有紀錄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