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 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的通知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方法〔试行〕
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关联交易汇总表
对外投资情况表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方法〔试行〕
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那么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以下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到达 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到达 25%以上
假设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到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达 25%以上,那么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根据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 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 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