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活动学分认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努力构建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师范学院关于修订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课堂素质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更为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在推优评奖工作中将把学生素质学分获得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我校学生在制定学业规划时,必须认真参考本办法,在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参与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的内容。第三条为了做好对素质学分的考核认证工作,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及班级素质学分认证小组。认证委员会负责学生素质学分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校级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教务工作的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各一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一人组成认证委员会,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负责人兼任。院级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教务工作的院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学工办、教学办、团总支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认证委员会,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总支,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兼任。班级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及团支部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委和学生代表(随机抽取)组成。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类学分分为七类: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类型及内容经典阅读阅读10本经典著作,完成5千字以上的阅读体会(每本)1-4任选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1-4任选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活动1-4任选学科竞赛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1-4任选艺体活动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运动会1-4任选证书认定学校认定的第一课堂外的各种证书1-4任选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军事理论3必选第五条素质学分认定若是相同内容项目重复获奖取项目最高分,不重复计分。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10个素质学分,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6个素质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素质学分上述七大类中若有必选项目,则必须参加必选项目,否则不予毕业。第七条素质学分认定程序:素质学分认定分为学校组织申报及学生自行申报两种方式。学校组织的活动按照“谁组织,谁申报”的原则进行,由学校组织单位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对学生名单及所获素质学分给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及学分统一成批导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无导入权限的单位将名单按照格式要求交由校级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团委)统一导入并由校级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对学分给予认定,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活动参照执行。学生自行申报每年12月申报及认定一次,具体程序是:1、每年12月,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书、论文、文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的奖励,以最高级别认定),并填写《师范学院××年学生素质学分申请表》。2、班级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的领导下,不定期对本班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的相关情况做好登记、记录和素质学分认证工作,并在每年的12月21日-25日进行集中认证、汇总、公示后填写《师范学院××年学生素质学分统计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院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审核。3、学院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会办公室在学院认证委员会的领导下于每年12月26日-31日,集中开展对班级认证小组审核提交的学生素质学分申请的审核认证工作。学院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在认证工作中,应对班级认证小组认证工作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杜绝学生弄虚作假和认证小组工作走形式、不认真审核认证的现象。学院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认证委员会办公室。4、学校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在学校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站)对各学院认证通过的学生学分进行集中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