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活动学分认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努力构建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师范学院关于修订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素质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更为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在推优评奖工作中将把学生素质学分获得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我校学生在制定学业规划时,必须认真参考本办法,在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参与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的内容
第三条为了做好对素质学分的考核认证工作,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及班级素质学分认证小组
认证委员会负责学生素质学分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
校级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教务工作的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各一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一人组成认证委员会,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负责人兼任
院级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委员会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教务工作的院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学工办、教学办、团总支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认证委员会,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总支,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兼任
班级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及团支部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委和学生代表(随机抽取)组成
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类学分分为七类: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类型及内容经典阅读阅读10本经典著作,完成5千字以上的阅读体会(每本)1-4任选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1-4任选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活动1-4任选学科竞赛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1-4任选艺体活动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