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村管寺工作汇报材料 第 1 篇:团结寺住村管寺干部管理办法团结寺住村管寺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住村管寺干部的管理,结合干部管理条例,更好地推动各级干部深化村开展“住村管寺”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住村管寺干部必须坚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实行主任负责制,专职干部要服从主任的领导和管理,主任轮休或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负责
2、派出单位要加强对驻村管寺干部的教育管理
要常常深化所住村了解情况,对住村管寺干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
主要领导要定期与驻村管寺干部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听取住村管寺干部工作汇报和思想汇报,切实帮助解决驻村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住村管寺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确保宗教活动依法依规、和谐有序的进行
4、住村管寺干部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要善于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交朋友,结合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认亲结对活动,常常入户走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为宗教人士排忧解难,建立宗教人士、信教群众档案
开展深化细致的调查讨论,全面掌握有关情况,抓好基础性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每周召开驻村管寺干部例会,听取情况汇报,讨论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精心制定各项活动方案,所有会议和活动要认真做好记录,保证工作法律法律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6、住村管寺干部要广泛收集辖区社情民情,舆情信息,掌握情况
7、住村管寺干部在驻村期间,无特别事由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 1 天以内、当日返回的,由清真寺管委会主任批准;请假 2 天以上的,报县委统战部主要领导批准
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到期及时销假
8、在干部轮休期间,要保证工作不断、责任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