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储蓄存款实名制调查报告 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含义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赐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
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疼惜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正、公正、公开的根底上进展,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始终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
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
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供应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商定)银行即按折付款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兴盛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进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二、为什么要实储蓄存款实名制 我国现行的储蓄存款记名制可以说从源头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已经阻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1、储蓄存款加快增长现象下掩盖了触目惊心的社会财宝转移
截止 1999 年 6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储蓄存款总额(本外币全折人民币)达 6
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1987 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仅 3073 亿元,1992 年突破 1 万亿元,1994 年突破 2 万亿元,t995 年突破 3 万亿元,到 1998 年末更是达 5
3万亿元,而仅仅半年,1999 年 6 月末已达 6
1992 年以来,我国 GDP 增长率虽然走上了快速增长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 1992 年的 14
1%,最低的年份是 1998年的 7
8%,从 92 年到 98 年,算术平均数也仅 10
76%,GDP 的增长与储蓄存款增长不同步,这说明两点,一是国民收入的支配过份向个人倾斜
二是有些个人收入已经不来源于国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