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制度 ( 一 ) 病 人 住 院 持 门 诊 、急诊 医师签署的住 院 证、本人 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到入院 处办理住 院 手续
急、重、危病 人 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 二) 入院 处办理入院 手续时,对再次入院 患者应明确上次住 院 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 三) 凡办理入院 手续的病 人 应于当日入科
( 四) 危重病 人 入院 时,应由医护人 员用平车推送至病 房,并于病 区医护人 员进行床旁病 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 人 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 房
( 五) 病 区护士对入院 病 人 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详细介绍住 院 规则和病 区环境,准备好住 院 病 历,并于 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 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出院制度 ( 一 ) 病 人 出 院 须 经 主 治 医 师 或 科 主 任 同 意 , 并 交 代 注 意 事项
( 二 ) 病 人 出 院 需 于 出 院 前 1 日 预 约 出 院 , 如 特 殊 情 况 需 当日 出 院 者 , 应 请 科 主 任 批 示 后 方 可 执 行
( 三 ) 出 院 前 , 办 公 室 护 士 按 规 定 注 销 一 切 治 疗 、 护 理 , 核算 住 院 各 项 处 置 治 疗 项 目 , 认 真 核 查 收 费 项 目 , 避 免 漏 收 或 多 收
( 四 ) 病 情 不 宜 出 院 , 而 病 人 要 求 出 院 者 , 医 师 应 加 以 劝 阻 ,如 说 服 无 效 应 报 告 科 主 任 或 医 务 科 , 并 由 病 人 本 人 或 家 属 在 病 历上 签 署 “自动出 院 ”并 签 名
应 出 院 而 不 愿出 院 者 , 要 耐心做工作, 必要 时通知其所在 单位共同 做工作
( 五) 病 人 用过的物品要 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