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出厂检验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和不合格产品部出厂销售
适用于对最新产品的检验与试验
二、职责 1 、质检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工作程序 1 )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
必须严格按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标准、检验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2 )产品完工后,有生产车间通知质检部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质量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结果记录,记录要完整,字迹要清晰; 3 )最终产品的相关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 4 )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实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 )当条件不能满足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属国家认证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和试验; 6 )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完成后,由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员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如产品判定为合格,可填写“产品合格证”等入库销售手续,如判定为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流程图》的规定进行处理; 7 )每一次检验和实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记录,记录应及时、清晰、完整,并能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8 )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质量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三、细则 1 、质量控制点管理 为加强对质量控制点的管理,使所要控制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关键过程的质量控制
3 、职责 3
1 技术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管理,编制作业指导书、工序质量分析表、质量控制点流程图等质量控制点管理文件
2 质量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检验,并根据要求编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