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变更办理须知 行政许可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令) 《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7】427号) 本级上报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程序: 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应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省经贸委根据情况委托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省经贸委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条件的,由商务部换发变更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成品油经营企业或经营设施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原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办理相应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交回原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新的经营单位应按成品油新企业设立条件,重新申办成品油经营资格
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船籍管理部门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 (4 )油库或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2)企业地址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 )不涉及油库和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 (4 )涉及油库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省经贸委核发的油库或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 )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 (4 )加油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的出资协议等法律证明文件
(5 )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