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的行政活动
成本监审制度与价格听证、专家评价、集体审价等制度一起构成了政府决策体系,这一系列价格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政府价格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目前成本监审已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工作规则
一.成本监审制度的设定 《价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成本调查
今年修定发布的《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强化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第十条规定,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成本监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成本监审权限和工作程序,组织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根据《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5 号令)2003 年 6 月1 日起执行;根据《价格法》,国家又对原国家计委第25 号令进行了修订,特制定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 号令)自2006 年 3 月1 日起执行
为规范成本监审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了《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定》;原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也发布了《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试行)》,对政府制定价格中的成本监审行为作了全面、具体的明确 和规范
按 照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规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关于 公 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第一批 )》制定公 布了《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第一批 )》
二.成本监审的涵义和意义 (一)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以下 简 称 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 程中在 调查、测 算、审核经 营 者 成本基础 上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