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董事会及董事会管理的议案 一、董事会成立原则 1、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应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考量和要求,应考虑公司具体的和长远的需要
2、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
所有董事组成董事会
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
3、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特种职业包括: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
4、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5、董事会的人数应在 3 至 13 人之间,董事会最终人数应是奇数
6、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董事长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罢免的程序也相同
根据需要设董事若干名
为确保董事会决策时判断的科学性和客观准确性,设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或专家级董事,其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4
7、董事长在董事会中具有最大权限,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和股东会议; (2)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 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3)对外代表 公司:代表 公司参 与 司法诉 讼 ,签 署 重大协 议等
8、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 股的子 公司派 出 财 务代表 和执行董事,在子 公司召开 股东会和董事会时派 出 代理人代表 公司行使表 决权
二 、董事会常 设名额 董事(职位) 人数 资格/工作/职责 董事长 1 1
核 心 股东
公司股东权益 最高 管理者 或兼 公司经 理
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董事会秘书 1 公司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 理、股权投 资、筹 备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 公司规 范 化 运 作
经 理 1 公司经 营 活 动 的最高 管理者 与 负 责 人
运 营 副 经 理 1 公司及分 、子 公司运 营 活 动 最高 管理者 ,或兼 分 、子 公司执行代理人/法定代表 人
市 场 副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