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地 产 项 目 收 购 的 法 律 分 析 建 纬 律 师 事 务 所 深 圳 分 所 林 旭 加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 企 业 间 的 并 购 重 组 已 成 为 一 种 常 态 , 并 成 为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的 一 种 有效 方 式
房 地 产 行 业 作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随 着 经 济 周 期 的 轮 转 , 也 上 演 着 收 购 与被 收 购 、 重 组 与 被 重 组 的 剧 幕
本 文 试 就 房 地 产 项 目 收 购 涉 及 的 相 关 法 律 问 题 , 进 行 介 绍 和分 析
一 . 房 地 产 项 目 收 购 的 模 式 本 文 所 指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收 购 , 泛 指 涉 及 房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交 易 , 既 包 括 对 房 地 产 公司 的 房 地 产 和 开 发 项 目 的 收 购 , 也 包 括 对 一 般 企 业 的 已 建 房 屋 建 筑 物 、 土 地 使 用 权 、 在 建 工程 的 收 购 ; 既 包 括 整 体 收 购 , 也 包 括 部 分 收 购
从 大 体 上 来 说 , 房 地 产 项 目 的 收 购 模 式 主 要 有 两 种 , 一 种 是 股 权 收 购 , 一 种 是 资 产 收购
股 权 收 购 模 式 , 主 要 是 收 购 方 购 买 持 有 该 房 地 产 项 目 的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目 标公 司 ”)的 股 权 , 通过持 有 目 标公 司 股 权 间 接持 有 该 房 地 产 项 目 ; 资 产 收 购 模 式 , 主 要 是 指 收 购 方 直接购 买 该 房 地 产 项 目 , 购 买 后收 购 方 直接持 有 该 房 地 产 项 目
两 种 收 购 模 式 虽然涉 及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