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书 出 租 方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承 租 方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甲 、 乙 双 方 在 自 愿 、 平 等 的 基 础 上 , 就 甲 方 将 房 屋 出 租 给 乙 方使 用 , 乙 方 承 租 甲 方 房 屋 事 宜 , 经 协 商 一 致 , 续 签 本 合 同 。 第 一 条 甲 方 保 证 对 乙 方 所 出 租 的 房 屋 拥 有 完 整 的 产 权 , 未设 定 任 何 抵 押 权 , 该 房 屋 为 商 业 用 房 , 符 合 国 家 对 租 赁 房 屋 的 有关 规 定 。 第 二 条 房 屋 的 坐 落 、 面 积 、 设 施 情 况 。 甲 方 出 租 给 乙 方 的 房 屋 位 于 陕 西 省 咸 阳 市 渭 城 区 新 兴 北路 新 兴 明 珠 商 铺1 幢14 号 , 一 、 二 层 总 计 出 租 房 屋 面 积 共 计400 平 方 米 。 建 筑 物 总 层 数 7 层 。 设 施 良 好 。 第 三 条 甲 方 应 出 示具有 出 租 权 的 有 效证 明 、 身份证 明 等文件, 乙 方 应 提供身份证 明 文件。 双 方 验证 后可复印对 方 文件备存。 所 有 复印件仅供本 次租 赁 使 用 。 第 四条 、 租 赁 期限、 用 途。 1.该 房 屋 租 赁 期共 年,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乙 方 向甲 方 承 诺, 租 赁 该 房 屋 仅作为 经 营餐 饮 和 办 公 使用 。 3.租 赁 期满 , 甲 方 有 权 收 回 出 租 。 乙 方 如 要 求 续 租 , 则 必 2 须 在 租 赁 期 满 两 个 月 之 前 通 知 甲 方 , 经 甲 方 同 意 后 , 重 新 签 订合 同 。 第 五 条 租 金 及 支 付 方 式 : 1. 该 房 屋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年 整 体 租 金 为 : 人 民 币 元 , 大 写 金 额 :( 圆整 )。 后 续 房 屋 租 金 按 每 年 递 增 上 浮 实 际 收 取 。 2.乙 方 应 于 本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向 甲 方 一 次 性 支 付 租 金 为 人民 币 元 , 大 写 金 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