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政办发„2009‟29号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转 发 区 市 政 管 委 关 于房 山 区 2009年城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市政管委关于《房山区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1- 房 山 区 2009年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工 作方案 (区市政管委 二○○九年四月一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促进首都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7号)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结合我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房山区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市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到 2012年,城镇地区完成 50%的城镇常住人口覆盖区域实现垃圾分类工作达标的目标,到 2012年,餐厨垃圾基本得到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
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区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2009年主要任务
1.良乡新城垃圾分类示范地区(以下称“示范地区”):在拱辰街道办事处、西潞街道办事处分别划定区域,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拱辰街道办事处示范区域范围是北至政通路,南至京周路,东至行宫东路(含行宫社区),西至良坨路
西潞街道示范区域范围是北至良乡西路,南至长虹西路,东至西潞南大街,西至苏庄东街(保健路)
实现示范地区的垃圾减量率 15%、资源化率 10%、无害化率 99%的工作目标
2.党政机关: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