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病房护士,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手术患者出病房前,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出病房前:由病房护士根据病历、医嘱,到床旁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确认,核对腕带身份标识,核对手术部位及标识
并与手术室护工的手术病人转运本核对(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年龄,性别,手术名称),确认无误后签字,认真填写手术转运交接单(注意术中用药,管道情况,皮肤情况等内容)
(二)麻醉实施前:三方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 查、皮肤是否 完 整 、术野 皮肤准 备 、静 脉 通道建 立 情况、患者过 敏 史 、抗 菌 药物 皮试 结 果 、术前备 血 情况、假 体 、体 内植 入 物 、影像 学 资料 等内容
(三)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四)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手术室护士并填写手术转运交接单
(五)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