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管理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人,术前需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对诊断有疑问的病人或诊断依据不够直接、客观的病人,应充分估计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对明确诊断的择期I—Ⅲ类手术,如无禁忌症及特殊要求,应在入院 96 小时内施行手术。 (二)术前必需的、短时期有变化可能的检查,距手术日期不得超过 1周,否则应重新检查。 (三)手术医师在手术前必须亲自诊视病人,检查手术准备情况。 (四)各类手术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I-Ⅱ类手术由手术者组织讨论记录在病历;Ⅲ-Ⅳ类手术、新开展手术、有可能严重影响患者生命质量的手术、修改重要常规的手术以及老人小孩疑难病例、有严重并发症的病人,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人员共同讨 论(手术者、经管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经管护士必须参加),重点讨论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案、手术参加人员,最后拟定手术方案,提出术中注意 事 项 和 应急 处 理方案、术后注意 观察 事 项 、护理要点等 ,并在病历及病例讨论登 记簿 上 作 好 详 细 记录。 (五 )手术病人经讨论决 定手术后,由经管医师填 写 手术申 请 单 ,按 手术审 批 制度逐 级 审 批 。审 批 者必须详 细 了 解 术前准备及术前讨论情况,再 作 决 定 (六 )手术前应由手术主刀 医师向 病人或家 属 详 细 说 明疾 病的性质、诊断、手术日期、手术方案及手术中和 手术后可能出现 的意 外 和 并发症。手术的预 后以及可能的替 代 疗 法 ,必须用 通 俗 的语 言 ,务 必使 病人及家属完全理解。经管医师将与病家谈话内容详细记录在手术申请单上,让病家仔细阅读(或由医生宣读)后,签署姓名、日期与病人关系等。急诊手术如无家属、单位领导,可由医教科、分管院长或总值班签字。 (七)麻醉科施术者应在术前检视病人,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将麻醉方法、风险及可能的变更方案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签署同意书。对未作好充分准备的病人,有权拒绝麻醉。 (八)择期手术,必须在术前一天上午 10 点前将手术通和单送达手术室。通知单应注明手术时间、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方案、主刀及助手(如系指导手术应注明指导者)、批准人、是否需要器械护士以及有无传染性疾病(如乙肝、爱滋病等)或感染等。如需特殊体位或特殊器械、设备也应注明。急诊手术应在半 小 时前通知手术室,麻醉科及手术室必须在半 小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