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 快 速 反 应 ,及时 果 断
发现 非法集资的苗 头 和线 索 以后 ,各有关地区 和部门必 须果 断 采 取 措 施 ,及时 摸 清 情 况 ,快 速 高效地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做 到 早发现 、早报 告 、早预警 、早处置,从源 头 上 防止 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二) 把 握 政策 ,依 法打击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 以相 关的法律 和法规 为准 绳 ,充 分 发挥 公安司 法机关的主体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 密 切 配合,形成 合力 ,共 同 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 ) 条 块 结合,属 地管理
市政府对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 统 一部署 和协 调
各市(县 )、区 政府应 根据市统 一部署 ,负 责本市(县 )、区 辖 区 内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具体操 作,市与 市(县 )、区 有关部门之 间 加 强 协 调 配合,形成 合力
(四 ) 积 极 妥 善 ,维护稳定
各级 政府应 积 极 稳妥 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 好群体性 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建立市政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