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科研与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 科研与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技术管理水平,法律法律规范运作,严守技术秘密,确立研发产品在市场竞争和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的技术档案的原件或正本一般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所属企业保存技术档案的复印件。 二、科研开发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根据科技创新需要,每年从年销售收入中提取一比例的资金作为专项基金。 第四条 科技创新由各企业拟订计划,在市场调研后,编制项目建议书,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董事会主席批准实施。 第五条 第五条 通过科技创新所获得的新技术、新产品由申报的研发单位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专利和申请注册,并将其转化为生产力。 第六条 凡投产的新产品,必须严格根据相关的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律规范要求,制订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标准操作规程,并在生产中严格执行。 第七条 各企业应用技术创新成果,须严格根据程序进行实施,变更生产工艺,修改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标准操作规程,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须报企业管理中心备案。 第八条 各研发单位应配合科技营销工作,必须向营销公司提供该 产品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九条 每项技术、每个产品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档案,按集团规定的机密文件保管要求存档,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原始技术资料交集团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第十条 公司应当积极接受员工和社会人士所提出的技术改进、创新建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鼓舞员工大胆创新,提出技改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对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集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根据科技创新需要,公司可以统一协调公司内部资源(人员、设备等),使集团公司的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技术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对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技术档案,必须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集团规定不得归档的技术和资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三条 所有的技术档案属公司的机密资料,技术档案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 技术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以及资料的借阅、复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主席授权的分管领导批准,根据集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销毁过期失效的技术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由集团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办理销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