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24〕17 号)要求,现就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探究把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行好、治理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非户籍常住居民选拔进入社区居委班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社区居委班子整体功能,引导非户籍常住居民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非户籍与户籍居民有效融合,为全县社区居委集中换届提供经验借鉴,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试点社区 普安镇鑫源社区 三、试点方式 参加试点社区居委会换届的居民是指本社区户籍居民和居住在本社区 1 年以上且未来打算长期居住的非本社区户籍居民
在试点社区居委换届时,结合社区人员构成、地理位置、主要矛盾等因素,新一届社区委员中要实现户籍委员与非户籍委员合理搭配,原则上至少要有 1 名非户籍“两委”委员,非户籍常住人口是户籍人口 3倍以上的社区,适当增加非户籍居委委员名额
四、总体要求 本次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提倡实行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
在切实搞好选前调查摸排、分级培训工作人员和离任审计的基础上,严格人选条件,依法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做到该履行的法定程序不少、该公示的事项不漏、该遵守的法定时限不超,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身体健康、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居民委员会班子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确保在 2024 年 10 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五、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