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贸类项目申报指南 内贸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或改造升级项目 (一)申报对象。 乡镇农贸(集贸)市场须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市场以农产品零售交易为主,农产品交易额占市场总交易额 60%以上。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排水沟、摊位台板、道路硬化、市场顶棚、冷链设施等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快速检测等附属设备设施建设。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70%且不超过 50万元。 二、大型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新建或续建专业(批发)市场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检测系统、监控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质量追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的直接费用;支持大型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利用互联网做强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增强物流配送、质量标准等转型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升级;支持商贸集聚区开展基础设施、线上线下、统一交易结算平台等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10%支持。 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种植、流通、加工、冷链仓储运输的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推动农产品上行配套冷链设施(产地预冷设施、冷链物流销售网络设施)、骨干冷链物流中心、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等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10%支持。 四、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新建、续建或扩建电子商务园区项目企业。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物流、运营中心、供应链、产业孵化、交易平台、信息软件、设计研发等内容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的 30%进行补助。 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进展项目,开展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智慧物流、仓储、分解等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的 3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200 万元。 五、跨境电子商务 B2B 出口试点项目 (一)申报对象。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B2B 业务并且完成一定出口额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各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 B2B 出口业务,对 2024 年 9 月至 12 月完成 4000 万元出口额的企业,参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