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全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及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强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安办发﹝2018﹞29号)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法律依据,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则、细则、实施指南等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为专业支撑,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为执法手段,以企业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精准管控、有效运行、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等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关键因素为执法焦点,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程序规则、处置措施,制定出台统一、规范、实用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为全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提供标准支撑
二、检查原则(一)执法检查与教育推进相结合
准确定位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意义
对非主观故意原因导致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符合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要求的,以责令改正和说服教育为主,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问题,通过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二)建立制度与有效运行相结合
全面检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总体状况,特别是要关注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
要紧盯体系运行落实,认真检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落实情况、高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落实情况
(三)突出重点与处罚惩戒相结合
围绕全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