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动物疫病免疫登记和疫苗空瓶回收处置工作通知 依据省畜牧兽医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登记和疫苗空瓶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登记制度、法律法律规范疫苗空瓶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熟悉 法律法律规范免疫登记,健全防疫档案,是《动物防疫法》给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做好疫苗空瓶回收处置,是加强疫苗使用管理、精准免疫、堵塞漏洞、削减铺张、保证生物平安、避开污染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暂行方法》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充分熟悉做好这两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全年防疫工作的主攻点,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统一法律法律规范 1、统一表格。统一根据省局规定的表样进行登记。《免疫登记簿》为 32 开本,采纳一户一页,一村一本,由防疫员负责登记,《疫苗空瓶回收登记薄》为 16 开本,由乡镇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登记。《免疫登记簿》在未统一印发前,原《市动物免疫档案登记簿》仍连续使用,待统一印发后更换执行。《疫苗空瓶回收登记薄》在本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次春防时按表样开头使用。 2、法律法律规范程序。每年春秋防集中免疫开头前,防疫员必需摸清辖区畜禽存栏底数,做好免疫进度打算,按打算申领疫苗;免疫过程中必需有村干部带队,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畜禽免疫注射完毕,要准时、精确、完好登记免疫信息,履行签字手续,上报免疫进度。疫苗用后空瓶必需回收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行“领一交一”。中心应有专人负责回收登记,并定制好疫苗空瓶回收专用容器,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对回收的疫苗空瓶由各乡镇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集中销毁处理。 3、建好档案。每年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防疫员要对自己所辖区域的畜禽养殖户数、存栏数量、免疫数量等信息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填写好汇总表格并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上报乡镇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由中心集中审核汇总统计,再以乡镇处为单位逐级上报。《疫苗登记簿》和《疫苗空瓶回收登记簿》作为原始免疫信息档案,由乡镇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集中整理归档,保存三年,以备索查。 自主免疫规模养殖场〔户〕,根据农业部规定样本建好养殖档案,实行程序免疫,法律法律规范免疫记录。根据“领一交一”的方法,将疫苗空瓶交属地中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