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化学危险品自查制度 医院 化学危险品自查制度 目的: 为加强本院化学危险品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人: 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库房管理员
各药房及库房应由化学危险品管理员每月对所管药品进行自查
自查结果应及时填写自查表,并上报各科室主任
质量管理员进行审核签字
最后交药学部质量管理员汇总
各临床使用科室由专人每月对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进行自查,将自查结果及时报调剂室主管主任、质量管理员
调剂室主管主任、质量管理员对自查结果进行审核签字
再交药学部质量管理员汇总
药学部质量管理员每年年底对所有自查表进行年终汇总,并做分析报告上报药学部主任
对于自查过程发现问题或疏漏时,各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会同药学部质量管理员对此应实行必要措施予以解决,并做处理报告
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主任及主管院长、上级监管部门, 5
参加化学危险品自查工作的人员应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