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业务操作流程第一节办理储蓄业务的基本规定办理柜台储蓄业务的基本规则:必须坚持一笔一清的原则,并注意以下事项:一、应认真、仔细、正确地办理每笔业务,如有疑问要认真查找,确保所办业务准确无误
二、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方账户,再记贷方账户的规定
三、收点储户现金必须当面点清,如有差错立即退给储户复点
四、由于电脑系统问题,因此在上 3
0 综合系统以前开户的零存整取业务,无论电脑是否产生利息,都必须手工计算利息和代扣利息所得税,经过复核后,以准确的利息额和扣税额进行账务处理
五、单笔支取或存入人民币 3 万元以下(含 3 万元)或等值外币时,由柜员自己复核
六、单笔支取或存入人民币 3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或等值外币时,推行综合柜员制的直管支行(分理处)由事中监督员复核授权,未推行综合柜员制的分理处由业务主管复核授权;单笔支取或存入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100 万元以下或等值外币时,必须由分理处主任或科长审核并授权;单笔支取或存入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时,由支行主管行长或主管处长审核并授权
七、单笔支取人民币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或等值外币时,必须认真核实存款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单笔支取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或等值外币时,需留存存款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八、办理本、外币储蓄存款业务,要按照总行、分行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节储蓄柜面业务一、基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在我行开立本、外币定/活期账户的现金存取或转账业务;(二)严格遵守我行会计出纳制度及现金管理办法,存取款(包括转账)超限额须逐级授权;(三)各种储蓄存款要严格执行实名制,并留有地址、电话等,以备查考;(四)储户交验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有效证件、户口簿、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民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