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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
释义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平安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平安生产责任制,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平安和煤矿平安生产,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规定立法宗旨的规定
〔一〕制定特别规定的背景煤炭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根底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关系到国民经济开展的全局
由于煤炭生产方式的特别性,要求煤炭生产在满足国民经济开展需要的同时,必须保证生产平安,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最直接的表达
为了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平安,实现煤炭工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煤矿平安生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屡次强调平安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平安
近几年来,各方面为了搞好煤矿平安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平安生产法、煤矿平安监察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制定,实行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到充实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从关闭非法开采煤矿,整顿和标准小煤矿,实行一次又一次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到增加平安生产投入,改善平安生产环境和条件,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建设大型煤矿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为煤矿平安生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使得我国的煤炭生产在 2024 年产量翻一番的同时,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了一半,煤矿平安生产工作整体上得到了加强
但是,全国煤矿平安生产形势依旧严峻,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第一,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
2024 年煤矿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特大事故 51 起,死亡 1061 人;2024 年发生特大事故 42 起,死亡 1008 人
今年 1 月至 11 月,发生特大事故 53 起,死亡 1544 人,比去年同期上升 47
2%和 70
8%,事故涉及 17 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