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层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基层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会员评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简称会员评家)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深化建设职工之家进展的有效机制
一、主要文件依据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24]28 号) 2、《福建省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 (闽工办[2024]28 号) 3、《关于广泛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厦工 [2024]38 号) 二、基本要求 (1)会员评家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
会员评家应作为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
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
(2)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工会会员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评议职工之家制度
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基层工会,不得推举为上级的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参加当年工会系统评先评优;对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单位,在复查验收中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会员评家的主要方法和程序规定 1、会员评家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实行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2、会员评家应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工会和会员代表等 3 至 7 人组成,具体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确定
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3、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党组织负责人(含党组织正、副书记和纪检书记)的,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应由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或工作小组中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