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7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探究 一、对投保机构进行早期纠正的探究实践:聊城实例 〔一〕早期纠正措施。近年来,聊城中支在推动存款保险制度落地的工作实践中,针对风险信息监测、收集、研判及纠正评估等环节进行了主动探究,对促进投保机构健康进展、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取得了较大的推动作用。1.在风险监测上实行“嵌入式”即报。为深化开展风险分析监测工作,准时把握金融机构经营中蕴藏的隐患,有效应对金融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聊城中支对全辖投保机构开展了“嵌入式”风险监测工作。“嵌入式”风险监测,是指依据法定管理职责,通过建立固定联系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准时通报当期新发生的风险苗头和既定事实,共同商量制定应对措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该模式要求县支行提取不良资产、流淌性管理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对风险状况和转变趋势做出总体推断和评价;要求各县〔市〕支行与投保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风险监测制度,确定联系方式和第 2 页 共 7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频率,确保第一时间把握风险苗头、制定应对措施;对紧急重大信息,要求必需做到一事一报、即发即报、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2.在风险报告上要求“预、快”结合。为准时捕捉风险苗头,聊城中支先后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风险信息快速报告制度,列明了具体排查内容和风险报告事项。排查要求各机构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每季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外部形势支配重点项目,结果依据风险点分布、问题集中度和转变趋势及化解措施等建档造册,并报人民银行。快速报告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坚持“预警预报”和“即发即报”的原则,对于监测觉察的风险苗头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书面报告,按“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准时跟踪续报事态进展及处置结果;对性质冗杂且处置时间较长的风险事件,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随时续报。3.在责任落实上进行全面明确。聊城中支针对风险监测、信息报送、存款保险工作推动、早期纠正“四项内容”制定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起一把手为第一责任第 3 页 共 7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工作分级落实、金融稳定工作跨部门协作的责任体系。组织签订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责任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责任书》,明确人民银行对法人金融机构的 13 项风险管理责任和9 项监督管理内容、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 9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