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主要流程参考法规:2014052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103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年本)》2015041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修订)》20081030《商务部关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核管理部分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20090305《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的通知》Step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机关:工商局申报文件: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精选Step2:发改委核准/备案>核准范围:根据《核准目录》,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 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 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5000 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 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三)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四)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本条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备案范围:《核准目录》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申报文件:>发改委核准提交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精选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7、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8、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9、根据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