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属部门
二、术语和定义 1
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指本站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a)粉尘浓度;b)噪音;c)高温;d)安监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
四、职责 1
厂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生产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安全环保部是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工程管理部门(项目组)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1-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五、工作程序 1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