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总则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重要机构,是学校常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全面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图书室工作制度第一条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科学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样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信息获取的能力水平
8.制定、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借书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借书证的办理1
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
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押金 10 元
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借书证的使用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
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
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
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