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一】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1、择校学生于 5 月 1 日至 10 日在明珠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
并于 5 月 14、15 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1/1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 160人
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 4 月 30 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 月 1 日—10 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 5 月 29 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