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进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象,落实沿江各省(直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细查长江流域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严重破坏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网络,整治一批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进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组织实 施 专项行动由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进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林草局统一组织。沿江各地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 安、农业农村(渔政)、法院、进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网信、林草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行动时间为 1 年。 (二)行动范围。《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4〕4 号)所明确的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以及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24 年 7 月 1 日—12 月 31 日,重点打击已经实施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 第二阶段:2024 年 1 月 1 日—4 月 30 日,全面打击长江流域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禁止经营长江野生鱼类。 第三阶段:2024 年 5 月 1 日—6 月 30 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