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 1 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本协议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根据本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五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六条合伙目的: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伙经营的期限为 2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三个,分别是: 1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3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1
合伙人: 以位于 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作价 20 万元,总认缴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20 万元,总认缴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20 万元,总认缴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 个月内缴足
第十条以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的合伙人,其必须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业就该土地及房屋主张权利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