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内部控制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XXXX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业务风险,保证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描述了集团公司投资业务相关领域的主要控制要求,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及职责分工、投资论证与决策、投资合同管理、投资日常管理、投资处置、投资分析与报告等领域,规范了投资业务管理过程中重要管控环节的关键控制要求。本指引所规范的投资业务,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未来收益,投入货币资金、实物以及无形资产等,形成资产或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单位、成员单位及其所控制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 控制目标 第四条 本指引所描述的控制要求,旨在达成以下控制目标: (一)投资业务的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投资业务管理过程中相关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按照规定的方法、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规范和加强投资管理,确保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业务风险。 (三)准确记录、核算投资业务,保证投资业务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反映。 第三章 主要风险 第五条 各单位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应至少关注以下风险: (一)投资项目未经科学、严密的评估和论证,可能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二)投资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失误、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投资项目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导致企业投资收益受损。 (四)投资项目处置的决策和执行不当,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第四章 关键控制要求 第一节 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对投资论证与决策、投资合同管理、投资日常管理、投资处置、投资分析与报告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投资业务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投资业务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控制要求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相分离;投资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相分离。 第二节 投资论证与决策 第八条 各单位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针对技术、经济、市场、资源、环境、产业政策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