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护理核心制度 一、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二、交接班制度 三、查对制度 四、护理查房制度 五、护理会诊制度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七、分级护理制度 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九、患者告知制度 十、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一、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 、医嘱执行制度 1 )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
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 )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4 )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
执行医嘱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 )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
方法是: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来全临床科室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
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 )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
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 、护嘱执行制度 1 )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
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
护嘱下达前,护士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 )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
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