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幼儿园)一、考试目标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下列知识、能力和素养: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4.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一)职业理念1.教育观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幼儿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理解幼儿教育作为人生发展的奠基教育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能够以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2.儿童观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理解“育人为本”的涵义,爱幼儿,尊重幼儿,相信每一个幼儿都具有发展潜力,维护每一个幼儿的人格与权利
运用“育人为本”的幼儿观,在保教实践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
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保教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幼儿的个性发展
3.教师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
(二)教育法律法规1
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了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教师权利和义务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幼儿保护熟悉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教育法规,保护幼儿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
教师职业道德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