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海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根据建设部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方法
(建质[2024]192 号)和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那么
(建质[2024]19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督〔一〕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对负责监督的工程,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通过节能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针对节能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见表一〕,具体明确监督的内容、方式等,要对节能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做出监督方案,并适时召开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督交底会议,就监督的方案、内容和要求进行交底
〔二〕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应监督抽查的内容如下: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及是否备案情况
2、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情况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细那么编制、审批情况
4、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5、建设、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确实认情况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筑节能工程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无擅自修改已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2、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3、无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
根据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是否保证其符合建筑节能指标
4、无明示或者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