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儿童大病慈善基金管理方法第一条 总那么为帮助我市低收入居民和汶川地震灾区在深劳务工解决儿童大病救治问题,促进和谐深圳建设,深圳市慈善会设立深圳儿童大病慈善基金,根据“救急救难,公开、公平、公正,以收定支的原那么,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基金来源大病儿童慈善基金的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一〕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资金;〔二〕福利彩票公益金;〔三〕地震儿童救助专项基金;〔四〕按规定可以用于慈善救助的其它资金;“地震儿童救助专项基金只能用于资助汶川地震灾区户籍申请人〞;第三条 救助对象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户籍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的子女或具有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的劳务工子女,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患本方法所称大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救助:〔一〕深圳本市户籍低收入居民的子女,患大病,在享受深圳少儿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责任人赔付、政府救助等以后,在深圳本地的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时须提供深圳市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发生的个人承当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 元(含 5000 元)的。〔二〕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在深圳合法居住且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子女,患大病,在享受医疗保险、责任人赔付、政府救助等以后,在深圳本地的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时须提供深圳市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发生的个人承当的医疗费用超过 5000 元(含 5000 元)的。第四条 救助病种:〔一〕 先天性心脏病〔二〕 白血病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 血友病〔四〕 再生障碍性贫血〔五〕 恶性肿瘤〔六〕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七〕其他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的危重症患儿。第五条 救助标准:除捐赠者指定、根据捐赠者与深圳市慈善会捐赠协议实施救助之外,本基金实行限额救助。〔一〕属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户籍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的子女、属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在深圳合法居住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子女。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自 2010 年 1 月 1 日算起〕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上的,根据个人负担费用的 50%予以救助,但救助的最高额度年度累计不超过 20000 元。〔二〕已接受过劳务工关爱基金救助,重新申请本基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计算救助额度时,扣除劳务工关爱基金已资助局部的额度。第六条 申请材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