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炭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煤炭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煤炭配送体系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煤炭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192 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办发电〔2024〕47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煤炭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4〕52 号)要求,在全区开展煤炭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整改行动,对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网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目前煤炭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优化煤炭配送体系建设方案,合理布局配送网点,对全区煤炭经营市场和网点配送体系继续建设完善;强化煤炭经营户环保和煤炭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煤炭交易市场进销台账,督促加强环保设施、煤炭质量的完善和整改;完善健全区、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流动和私售散煤行为查处力度,理顺煤炭交易配送关系,加强对配送网点煤源、煤质和购销台账的日常监督,督促配送网点建立完整的配送台账,将所销售煤炭纳入配送统计范畴,杜绝煤炭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市场
务必于 11 月底前,全面完成煤炭配送体系建设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二)工作步骤 1
安排部署阶段(7 月 25 日前)
全面排查阶段(7 月 25 日—8 月 31 日)
逐项整改阶段(9 月 1 日—11 月 20 日)
全面做好整改销号工作(10 月 1 日-11 月 30 日)
(三)工作任务 1
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完善煤炭经营市场和配送体系
健全煤炭经营市场和配送网点环保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