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应环境优美,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
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校园、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设施的清扫、维护、检查等工作,其基本要求是净化、绿化、美化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内容,它关系到班容班貌、校容校貌,也关系到师生的文明举止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卫生责任区工作、检查评比工作、红领巾监督岗工作
一、设立卫生管理组织1、学校设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2、楼层负责人、班主任是各自卫生责任区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德育处、总务处负责
二、卫生责任区工作制度1、班级卫生各班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德育处按学年划分安排
楼层负责人负责对本楼层各班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区域班级相关责任人并落实整改
班级卫生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级设一名劳动(卫生)委员,负责班级卫生工作
班级卫生分室内卫生和室外卫生
室内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窗、玻璃、黑板、桌凳、饮水机、清洁用具、电视机、电脑桌、教室门前楼道及不锈钢扶手等;室外卫生是指班级卫生包干区;班级卫生每天打扫三次,分别在早读前、午饭后、下午放学后由值日生完成
值日表必须上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办公室、功能室卫生各办公室、功能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的教师及所定功能室的责任人负责卫生清洁和保持,坚持每天清扫、保洁
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功能室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
3、学校成立卫生检查组,由德育处和学生干部组成
采用常规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常规检查由德育处负责完成,抽查由检查组共同负责完成
检查时间:常规检查每天一次,一般早读开始后
抽查每月至少一次,临时决定抽查时间
检查结果:每天公布一次
检查小组对卫生质量较差的班级提出整改要求与批评
检查结果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卫生、保洁标准1、包干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