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法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法律法律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前 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进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进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
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讨论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讨论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法律法律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