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需提交的校验申请材料目录 1、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4、2011 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复印件);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近二年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近二年健康体检和本年度个人剂量检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本年度新增放射工作人员或职称、培训进修情况有变动的应附其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培训进修证明复印件); 7、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设备名称指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等); 8、2011 年度本单位放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或总结(应使用 A4 规格纸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 4 号,英文使用 12 号字)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申 请 项 目 申 请 单 位(盖章) 申 请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 请 编 号 : ( )( ) 第 号 填 写 说 明 1、申请项目:指 X 射线影像诊断,包括 X 射线 CT 影像诊断、CR、DR 影像诊断、牙科 X 射线影像诊断、乳腺 X 射线影像诊断、普通 X 射线机影像诊断及其他 X 射线影像诊断
2、申请单位:应为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全称,并与单位公章的名称相一致,不得简写
3、负责人 :法人单位是法定代表人,应与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若非法人单位,请填写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地址: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应注明其所在镇、路(村)及门牌号码;如无门牌号码,应注明其所在地易辩认的位置,如电视台东侧等
5、联系人:单位放射诊疗负责人或安全防护负责人
6、电话:单位办公室电话
传真:单位办公室传真号
7、机构总人数:在职的工作人员总数
8、放射工作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