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培 机 构 的 合 作 办 学 协 议 : 纯 干 货 分享(可打印版) 甲 方 : 乙 方 : 经 甲 、 乙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 优 势 互 补 , 达 到 共 同 发 展 校 外 民 办 教 育事 业 的 目 的 , 在 平 等 自 愿 、 互 惠 互 利 的 基 础 上 , 达 成 联 合 办 学 协 议 如 下 : 第 一 条 合 作 宗 旨 以 “服务青少年”为宗 旨 , 以 “健康办 学 、 优 质办 学 、 和谐办 学 ”为原则, 充分利 用甲 、 乙 方 各自 的 优 势 以 及品牌效应, 联 合 开发 有品牌、 有成 果、 有规模效益的 校 外 培训特色项目 , 共 同 创设让大多数青少年、 儿童都能获得成 功的 校 外 教 育环境。在 运行机制、 内部管理、 对外 发 展 、 功能发 挥上 更为科学,努力创建与中小学 形成 完整、 有序的 育 人网络, 为青少年儿童的 健康发 展 提供优 质服务。 第 二条 合 作 范围 1、 地域范围及合 作 项目 : XXX 城区范围内的 青少年课外 教 育 、 课外 培训及训练活动。 2、 双 方 在 约定地域范围内共 同 开发 XXX 校 外 培训项目 的 精诚合 作 。 第 三 条 合 作 方 式 1、 乙方 原有的教学点的招生、教学和管理由乙方 单独负责,甲方 不参与管理和分成,乙方 保证不主动到甲乙双方 设立教学点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发动等活动。若在 XX 范围内设 XXXX 培训项目其他教学点的,需双方 协商一致方 可设立,而且其作 为活动中心的分设机构设立,接受双方 共同管理。 2、双方 在合 作 过程中要秉承合 作 互利、诚实信诺,坦诚公开的精神,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发展的运作 ,以便互相促进,共同致力项目的发展与巩固。 3、双方 要严格保守合 作 机密,不得对第 三 方 透露合 作 内容和细则。 第 四条 :双方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权利与义务 1、甲方 提供教室,负责由于 招生原因 与各 个 学校产 生的招生费 用 和教室租 金 ,负责对在校学生的日 常 管理工 作 ,包 括 学生在校期 间 的安 全 管理,对学生的安 全负责。 2、甲方 负责宣传及 招生工 作 ,要深 入 到各 校宣传,在保证乙方 原有教学点范围的基 础 上 拓 展招生,落 实好 招生各 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