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1.1.1 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电磁感应、静电等危险环境因素应进行防护。 1.1.2 正确使用用电规程,并保证其安全运行,防止各种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 1.1.3 电工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的专业电工,并应通过定期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1.1.4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熟悉所用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掌握劳动保护方法,并且考核合格。 1.1.5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等。 1.2 安全用电措施 1.2.1 选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印证的合格设备和器材,不用残缺、破 损等不合格产 品 。 1.2.2 配 电装置 装设端 正严 实 牢 固 ,高 度 符 合规定,不拖 地 放 置 ,不随 意 改 动。 1.2.3 定期检测接 地 电阻,检查相 关 设备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 1.2.4 配 电线路不得 明 敷 ,严 禁 行人踩 踏 和车 辆 碾 压 ; 线缆 接 头 必须牢 固 ,并作防水 绝缘包扎 ,严 禁 裸 露 带 电线头 。 1.2.5 用电设备须防止溅 水 和浸 水 ,已 溅 水 和浸 水 的设备必须停 电处 理,未 断 电时 严 禁 徒 手触摸 。 1.2.6 照 明 灯 具 的选用必须满 足 符 合使用场所环境条 件 的要 求 ,严 禁 将220V 碘 钨 灯 做 行灯使用。 1.3 电气防护措施 1.3.1 用电系 统 的短 路、过载 、漏电保护器要 配 置 合理,更 换 电器要 更 换 要 符 合原 规格。 1.3.2 PE 线的连 接 点 要 保电气连 接 可 靠 。 1.3.3 电气设备和线路周 围 ,特 别 是电焊 作业现场和碘 钨 灯 等高 热 灯 具 周 围 要 清 楚 易燃易爆或 阻燃隔 离 防护。 1.3.4 电气设备周 围 严 禁 烟 火。 1.3.5 电气设备集 中 场所要 配 置 可 灭 电气火灾的灭 火器材。 2 电焊 作业 2.1 电焊 机的使用和安全要 点 2.1.1 所有 交、直 流 电焊 机的金 属 外壳 ,都 必须采 取 保护接 地 或 接 零 。接 地 、接 零 电阻值 应 2 小于4 欧姆。 2 .1 .2 多台焊机的接地、接零线不得串接接入接地体,每台焊接应设独立的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