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及各相关部门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重点内容 附件 1: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及各相关部门 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重点内容 根据教育部通知(教财厅函[2024]12 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及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新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
(一)职能部门自查的主要职责和自查要点 1、科研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自查要点 科学技术讨论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对科研项目(课题)、科研合同及绩效考评实施全过程管理,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
自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立项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是否协助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编制科研预算,提供全过程服务;是否建立了科研合同(任务书)审查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是否严格根据规定调整、变更科研项目(课题)预算;是否履行了科研经费转拨(外协)业务审批程序;是否履行了科研经费大额支出审核和签字程序;科研项目(课题)结题是否严格根据科研项目(课题)管理规定和合同书的要求进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科研项目(课题)结余经费是否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或拨款单位的规定执行;是否建立了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制度;是否建立了科研项目(课题)信息公开制度
2、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自查要点 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监督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项目(课题)批复预算或合同(协议)约定,法律法律规范、合理使用科研项目(课题)经费,协助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编制科研预算,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自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间接费用的计提、分配和使用是否合理;是否认真执行了科研经费核算程序,是否有效地实施了财务监督,保证了科研经费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是否设立专职岗位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