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轻微刑事案件 逮捕必要性条件的适用 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对轻微刑事案件如何正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特别是对逮捕必要性条件如何把握
笔者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关于‚轻微刑事案件‛ 第一种观点认为它就是指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所有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都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第二种观点认为,它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第三种观点认为,它是指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刑罚的刑事案件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把‚轻微‛限定在‚犯罪情节‛上,范围较为狭窄;而其以‚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解释‚轻微刑事案件‛,其解释陷入了循环定义的怪圈;到底什么样的情况属于‚轻微‛,该观点并没有给予解释,实际上该观点并没有给‚轻微刑事案件‛以定义
第二种观点实际上也没有给‚轻微刑事案件‛以定义,限定的范围也较窄,但它有可取之处,因为它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内容不够全 2 面,它没有包括其它一些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的刑罚也较轻的刑事案件,如一般的虚报注册资本、持有使用假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虚假广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狩猎、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第三种观点基本可取
笔者认为,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犯罪行较轻
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一般实施的是较轻的犯罪,没有实施比较严重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重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等应排除在外; 2、案情简单
案情较为简单,并不复杂,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轻微
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实施犯罪的手段、过程以及后果等一般,不具有‚情节严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等严重情节;犯罪的起因往往出于邻里纠纷、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