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律故事 永义乡司法所 张 波 2013 年12 月12 日 同学们,大家好
按照上级的要求,中小学都要开展法制教育,学校要把各门功课的教学渗透进法制教育内容,这方面的工作,你们学校做得非常的好,就在昨天,上级来检查你们学校的工作时,给(ji)予了很高的评价,我在陪同领导检查时,也亲自看到了四(2)班同学的在今年四月份由乡司法所、派出所组织开展的《法制、禁毒、反邪教教育》讲座活动时写的心得体会作文,证明,同学们对法律都有了一些了解和认识
今天,我们司法所将再次开展法制教育,因为你们既有小学生、也有中学生,为了符合所有同学的兴趣,这次,我准备采用讲法律故事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一些可能发生在你们身边的基本的法律知识,希望你们没有这些违法行为更好,即使有也要对照这些故事有错就改,不要知错不改,最终后悔 的是 你们啊
第 一个 是 上网 吧 犯 法的故事
16 岁 的小兴,才 刚 读 九 年级,自打 接 触 网 络 游 戏 后,就着 了迷 ,经 常往 网 吧 里 钻
苦 于 家里 管得严 ,小兴就想 出这么 一招 : 每 天一大早 打 着 上学的旗 号 ,背 着书 包 直 奔 网 吧 ,差 不多 到放 学点 儿 了再回 家
就这样 持 续 了半 年多 时间 ,小兴不仅 把父 亲给的学费 等 都送 进了网 吧 ,还 因为钱 不够 ,不断 向父 亲索 要周 末 补 习 费 等 各种 费 用
后来到期 末 ,小兴拿 不回 成 绩 单 ,父 亲起 疑 找 到学校,才 知道 儿 子 竟 然 已 经 半 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
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 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第二个是抢钱犯法的故事 年仅 15 岁的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里的副班长,但身患残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