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卫生检查要求: 1.实行卫生责任制,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和卫生制度, 坚持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组织教职工生参与校园环 境卫生活动。 2.环境整洁,教学、办公场所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及蚊蝇孳生地;车辆定点存放,整齐有序。 3.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阅览室、礼堂、 餐厅、宿舍等,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有禁止吸烟标志, 走廊、楼梯、门窗、地面、天花板、墙壁整洁无灰尘, 无蛛网。地面无垃圾、纸屑、痰迹、烟头。物品摆放整 齐,保持室内经常清洁。 4.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采光照明充足。 5.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和卫生知识教育。 6. 卫生间专人保洁,定期消杀,做到无积粪、积垢, 基本无蝇鸣。 7.设有密闭垃圾箱或垃圾池,垃圾清运及时。 8.定期对下水道、垃圾箱、卫生间进行药物消杀, 有防蚊、防蝇、防鼠灭鼠设施。 9.食堂证件齐全(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 熟分开,餐具洗消措施落实。 二、评分标准: (一)室内卫生(满分100 分) : 1.有组织制度,15 分; 2.墙壁、天花板等处无蛛网,15 分; 3.桌柜上下无灰尘,15 分; 4.床铺上下整齐干净,15 分; 5.暖气内外无灰尘,10 分; 6.书籍、办公用具等物品整齐干净,10 分; 7.玻璃、门窗无灰尘,10 分; 8.地面整洁干净,无烟头、痰迹,10 分。 (二)卫生责任区卫生:(满分100 分) 1.有杂草、塑料袋、果皮纸屑、碎砖烂瓦等杂物, 每处扣3-6 分; 2.地面打扫不干净,扣3-8 分; 3.打扫不彻底,有卫生死角,扣4-12 分; 4. 责任区内的花坛、绿地内有杂草、杂物,扣 10 分; 5. 没有打扫的,扣 50 分,部分打扫的,扣 15-30 分。 附件2 各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 党办、校办 明伦校区的新、老行政办公楼及金明校区的行政办公大楼四周十米内。 离退休工作处 所在办公楼门前十米,楼内两个天井院。 研究生院 本院办公大楼四周空地:东、南、北各至马路边,西至校周围墙根。 保卫处 办公楼四周二十米内;金明校区、明伦校区、医学校区门岗四周十米内。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所属工程工地封闭施工,已完工的工程工地无遗留建筑垃圾。 总务处 东七斋四周十米内;所管工程工地封闭施工,已完工的工程工地无遗留建筑垃圾。 校产办 下属各单位所占用房门前十至二十米内;商业网点不出店经营;所管工程工地封闭施工,已完工的工程工地无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