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 场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书 2 项目案场物业服务合同书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案场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 、总则 1
1 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案场提供物业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模式为本项目案场提供物业服务
3 乙方不承担其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本项目案场因销售而产生的收益、风险及后果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条例
2 、 名词释义 2
1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或主题与上下文相抵触,否则,下列名词具有下文所赋予之含义: 2
1 本项目案场:指坐落于 ,定名为“ ”的建筑群体,由售楼处主体、样板示范区、配套建筑/区域、室外景观示范区及公建等部分组成的营销区域整体
2 客户:指本项目案场销售过程中的来访者及业主
3 物业管理人员: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本项目案场提供物业服务所派出的管理人员
4 物业服务费: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本项目案场提供物业服务而获得的,由甲方定期支付的服务费用
甲方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包括:基础服务总成本(包括基础人工成本、行政管理费用、设备设施运行费用、清洁绿化费用、秩序维护费用、接待相关费用等)、管理者分摊和税金等
2 在本合同中,凡提及任何立法之处,须理解为中国政府或本项目案场所在地政府最新制定并已发布执行的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规的修改使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