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桥隧维修劳动定额及计划编制说明 为提高桥隧设备状态,实现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桥隧维修工作的要求,为搞好部级安全优质工务段,促进桥隧设备维修质量的全面提高
现将部定额、铁路局定额及补充定额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订后下发,望各桥领工区,桥工区组织学习,并在以后额工作中认真执行: 编制计划的有关规定: 一、 工长及熟练工按0
5 人参加包工
二、 桥隧涵综合维修工时占当月总工时 65~70%
三、 保养工作应有地点、项目、数量,保养工时应占总工时的 30%
四、 购粮买菜均按5 个工计划
修理工具、工地运料均按3%计划,如安检设备除锈、凿除螺栓、修理 工具按5%计划
五、 维修工作中避车按月计划本中规定执行
六、 大修或防洪工程抽人监工,按减当月维修任务执行
七、 包工计划领工区审核后每月应于 18 号以前报桥梁室
主管维修人员定于每月 15~8 日审批,过期 2 不再审批
验收时间定为19~25 日
八、 大修工程需用车辆申请计划,应由领工区提报下周用车,本周提报
九、 以上未说明部分按部局定额说明执行,其他不尽事宜,在使用中随时修改补充
十、 定额中有编号的为部定额,“ * ”为局定额,“ B ”为补充定额
桥梁技术科 1998 年 1 月 4 日 3 桥隧维修单项作业工时定额 (一) 桥梁护轮轨部 编号 作业名称 计算单位 劳动组织(人) 作业时间(分) 作业程序 适用范围 质量要求 1-1-1 整正护轨间距 米 2~3 10 1
堵木片打钉;5
转移 1-1-2 垫护轨垫板 米 1~2 7 1
起、冒钉;2
落轨、嵌钉;5
堵木片打钉;6
转移 (木质) 米 1~2 10 (铁质) 1-1-3 护轨螺栓涂油 条 1 3 1
清除污垢;3
涂油,上螺栓;